为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规范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优化就医体验,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我院结合实际情况,现将住院预交金额度公示如下:
原则上住院患者预交金不低于1000元,各科室可根据病种的不同调整额度。
本公示自2026年5月15日起正式执行,如有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我院将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贴心的医疗服务!
广西水电医院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