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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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新生儿、学龄前儿童(含托幼机构在册幼儿)和广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广西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广西居住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外国人等。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

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死亡、参加职工医保或重复参保缴费等特殊情形,可申请办理退费。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除新生儿外,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在每年集中缴费期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等待期至少3个月。(例:2025年未参保的群众在2026年1月2日缴纳2026年的医保费,将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2026年4月3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多断缴一年,则增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

(二)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2025年1月2日出生的新生儿,在2025年4月2日前参保缴费,可从2025年1月2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12月5日出生的新生儿,在2026年3月5日前缴纳2025年和2026年保费的,可从2025年12月5日享受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

2.“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3.微信城市服务;

4.支付宝市民中心;

5.银联“云闪付”。

(二)线下缴费

1.银行柜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

2.桂林银行、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点。

3.部署在村委(社区)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4.办税服务厅。

温馨提示:广西区域内职工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代缴本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居民医保费,在办理个人账户共济授权后通过“南宁医保”“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功能中的【个账代缴城乡医保】功能进行代缴操作。

个账代缴操作流程:微信搜索“广西税务”公众号,左下角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登录/注册”,选择人脸识别登录或短信验证登录,完成后点击【缴费】,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选择医保账户人的“参保机构”,输入待缴费人信息并选择缴费年度(注意:要选择2026年),点击“下一步”,点击“缴费”,缴费成功。

五、缴费查询及凭证

(一)实时缴费情况

缴费人可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缴费回单查询”功能实时查询缴费情况。

(二)缴费凭证

缴费5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缴费证明查询”功能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六、如何领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

南宁市参保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我的医保凭证”小程序、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小程序或其他官方授权渠道线上按要求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并激活开通医保码

激活医保码流程:

(一)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APP首页点击“医保码”模块按提示激活医保码

支付宝搜索“医保码”进入“医保码”小程序按提示完成实名认证激活医保码

微信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指南”医保码,也可以直接搜索“我的医保凭证”微信小程序按提示进行实名认证激活医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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