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新生儿、学龄前儿童(含托幼机构在册幼儿)和广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广西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广西居住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外国人等。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
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死亡、参加职工医保或重复参保缴费等特殊情形,可申请办理退费。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除新生儿外,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在每年集中缴费期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等待期至少3个月。(例:2025年未参保的群众在2026年1月2日缴纳2026年的医保费,将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2026年4月3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多断缴一年,则增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
(二)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2025年1月2日出生的新生儿,在2025年4月2日前参保缴费,可从2025年1月2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12月5日出生的新生儿,在2026年3月5日前缴纳2025年和2026年保费的,可从2025年12月5日享受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
2.“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3.微信城市服务;
4.支付宝市民中心;
5.银联“云闪付”。
(二)线下缴费
1.银行柜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
2.桂林银行、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点。
3.部署在村委(社区)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4.办税服务厅。
温馨提示:广西区域内职工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代缴本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居民医保费,在办理个人账户共济授权后通过“南宁医保”“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功能中的【个账代缴城乡医保】功能进行代缴操作。
个账代缴操作流程:微信搜索“广西税务”公众号,左下角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登录/注册”,选择人脸识别登录或短信验证登录,完成后点击【缴费】,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选择医保账户人的“参保机构”,输入待缴费人信息并选择缴费年度(注意:要选择2026年),点击“下一步”,点击“缴费”,缴费成功。
五、缴费查询及凭证
(一)实时缴费情况
缴费人可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缴费回单查询”功能实时查询缴费情况。
(二)缴费凭证
缴费5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缴费证明查询”功能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六、如何领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
南宁市参保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我的医保凭证”小程序、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小程序或其他官方授权渠道,线上按要求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并激活开通医保码。
激活医保码流程:
(一)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APP首页点击“医保码”模块→按提示激活医保码。
(二)支付宝→搜索“医保码”→进入“医保码”小程序→按提示完成实名认证激活医保码。
(三)微信→“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指南”→“医保码”,也可以直接搜索“我的医保凭证”微信小程序→按提示进行实名认证激活医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