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参保职工的一封信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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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职工: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医疗保障是党和国家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依法参保是每一名公民的义务,享受待遇是每一名公民的权利。参保缴费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前提,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足额缴费后即可按照政策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无用人单位的居民则需要自行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足额缴费后按照政策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我们倡议人人参保享有医保,享受国家带来的福利。

      在此,我们建议,您在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请关注不是在职职工的家人、朋友们是否已经参保缴费。如果他们还没有参保登记,可通过“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办事大厅”根据需要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进行缴费。如您的家人朋友意向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请提醒其在每个季度、每半年、每年的第 1 个月按季度、半年、年度进行缴费,以免影响开始待遇享受时间。

根据城乡居民参保长效机制,从 2025 年度起,如果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将会有待遇等待期。为保证您的家人朋友及时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请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2026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现在,除了现金缴纳,南宁市职工还可以用自己的个人账户代缴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在办理个人账户共济授权后通过“南宁医保”“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功能中的【个账代缴城乡医保】功能进行代缴操作。具体操作流程是:个账代缴操作流程:微信搜索“广西税务”公众号,左下角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登录/注册”,选择人脸识别登录或短信验证登录,完成后点击【缴费】,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选择医保账户人的“参保机构”,输入待缴费人信息并选择缴费年度(注意:要选择 2026 年),点击“下一步”,点击“缴费”,缴费成功。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南宁医保与您共织“健康网”,筑牢“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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